解放军海四的重量问题 III
1. 将 "美军舰载战斗机普遍 30 吨" 解读为 "30 吨代表舰载战斗机普世价值",逻辑上与弗朗西斯福山所妄言的历史终
1. 将 "美军舰载战斗机普遍 30 吨" 解读为 "30 吨代表舰载战斗机普世价值",逻辑上与弗朗西斯福山所妄言的历史终结论如出一辙,便是将特定时间断面上由诸多复杂因素导致的现象,神话为亘古不变的准则。
2. 如果中四党真心相信上述逻辑。那么穿越到维多利亚晚期的他们,将毫无疑问地宣称 "马车是城市交通的未来","大英帝国的骄阳永远不会降落","中国永远不可能战胜欧美列强"。
3. 把重型机与体积过大混为一谈也是中四党的惯用伎俩。然而 J-20 与 F-22 比 J-15/Su-33 更重,长度则均小于苏霍伊型号,后者的惊人长度源自其从未考虑舰载使用要求的独特设计。
F-8 十字军战士每米长度的满载起飞重量为 933 千克。
F-4 鬼怪 II 每米长度的满载起飞重量为 1460 千克。
F-14 雄猫每米长度的满载起飞重量为 1765 千克。
F/A-18C/D 每米长度的满载起飞重量为 1377 千克。
F/A-18E/F 每米长度的满载起飞重量达到 1635 千克。
NATF 与 AFX 每米长度的满载起飞重量预计将达到 2000+ 千克级。重型高端超音速舰载战斗机单位身高的体重存在明显的上涨趋势。从航电高度复杂化并且采用双发布局,因而与其后型号具备可比性的 F-4 算起,每次迭代增加大约 300 千克。
陆基的 F-15C,每米长度的满载起飞重量为 1587 千克。舰载机结构较重,并且外形尺寸的限制更加严格,单位长度的满载起飞重量明显高于级别相等的同代陆基飞机。重量的增加快于线性尺度的增加,越重型的战斗机单位长度的重量也越大。
YF-23A 全长 20.6 米,F-23A 若投入生产长度预计将达到 21.3 米。
而以其为基础重新打包的 NATF 方案,不论采用常规布局还是鸭式布局,长度均控制在 19.1 米,与洛马 NATF 和 AFX 方案的长度相似,F-4 与 F-14 的全长也处于 19+ 米区间。显然,在舰载机运作经验丰富的美国海军看来,19 米级的全长对于重型舰载战斗机来说,是兼顾飞行性能与舰上运作便利性的合理妥协。
19 米级的长度限制来自向下兼容 CV-59 福莱斯特级的需要。若以尼米兹/福特级更为宽敞的飞行甲板为设计基准,重型舰载战斗机的全长保守估计可放宽至 20 米。解放军二代舰虽然无法与尼米兹/福特级相比,却绝对强过福莱斯特,高效运作 19 米级的重型战斗机毫无问题。
与同级别陆基飞机相比,较为短胖的重型舰载战斗机不可避免地必须付出高速性能下降的代价。然而以舰队防空为首要任务的重型舰载战斗机,对高速性能的要求原本就比强调攻势制空的陆基型号宽松。舰上起降对低速性能的要求也迫使舰载战斗机的气动性能优化方向相对趋向低速端。理想的舰载重四必须围绕海军的独特需求与使用环境专门研制,Su-33/J-15 的陆基改模式并不可取。
得益于三军通用赋予的短胖体型 (全长由海军陆战队 F-35B 的 STOVL 性能要求驱动),F-35C 成功地在每米长度满载起飞重量这一项指标上,达到了重四标准。
由于起飞前需要进行发动机试车,排队等待的舰载机并不能充分利用甲板空间地密密麻麻挤作一团,否则高温排气相互春风拂面必是分分钟开始疯狂大烧烤的节奏。正确的列队方式是菊花向外。这就意味着甲板停机数量与舰载战术飞机的长度基本无关。
而按照美国海军的使用模式,弹射型大甲板航母多至 60% 的载机停放在飞行甲板上。舰载航空联队的总体规模与舰载战术飞机长度之间的关系,因此也远没有中四党臆想中的那样密切。
4. 美国海军上世纪 50 年代末期曾规划弹射能量 144 兆焦的大功率弹射器,阻尼能量 84 兆焦的高性能拦阻系统。由于 10 万磅/45.4 吨级纵深核打击轰炸机的任务被潜射战略弹道导弹取代,最重型舰载机的体量有所下降,上述航空支持设备的研制计划不久即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