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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技术现状及政策

国外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工程应用现状

1、美国

1993年,美国危险废物产生量2.34亿吨,其中350万吨通过燃烧(含焚烧)处理,350万吨中的一半(175万吨)通过工业窑炉和锅炉处理。美国处理危险废物的锅炉有127台(总计900个锅炉),协同处理的危险废物占锅炉燃料消耗量的50%

2005年,美国约有163000台锅炉,其中约43000台为工业锅炉,剩余120000台为商业锅炉。美国的工业锅炉大量使用工业固废作为替代燃料,燃料替代率一般达到50%。;生物质废物也是美国锅炉常用的替代燃料。

2、欧洲

2020年,欧盟共有商用燃煤锅炉337万台,主要分布在东欧国家,其中小于2.5万KW的燃煤锅炉占91.3%,2.5万-10万KW占3.6%,10万-25万KW占5%,大于25万KW的燃煤锅炉仅12台

2009年,63个电厂通过欧盟排放交易系统报告了锅炉协同处理废物,协同处理的废物主要包括生活污泥、造纸污泥、RDF、动物组织废物和废木材,某些危险废物也在锅炉协同处理;电厂锅炉的燃料替代率一般约10%,流化床锅炉以及仅协同处理木屑的煤粉炉的燃料替代率相对较高。

2009年德国电厂锅炉协同处理了280万吨废物;2017年,德国大约有40台电厂锅炉使用废物作为替代燃料,燃料替代率25%

芬兰大约有40台电厂锅炉(主要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理废物,每年协同处理约40万吨。

荷兰9家协同处理电厂,主要用于协同处理焦炭、污水污泥、生物质颗粒、城市垃圾、咖啡渣和动物脂肪等。

我国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工程应用现状

1.锅炉协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

有小范围应用,全国约数十项:农林生物质、生活污泥、印染污泥、废纺织物、废塑料等。

2017年,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最终确定了84家试点 单位,82家为协同处理农林生物质和生活污泥,2家为生活垃圾。

近两年,个别环保公司联合五大发电集团开始推进锅炉协同处理生活垃圾(RDF)项目

2.锅炉协同处理危险废物

仅有个别工程试验和应用案例:抗生素药渣、含油污泥、煤液化油渣、油基岩屑,其中山东一家河南一家贵州二家锅炉协同处理单一类别危险废物项目已取得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山东为油田含油污泥、河南为抗生素药渣,贵州为油基岩屑),浙江一家取得了23小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主要为油泥和废溶剂).

山东省环保厅编制了地方标准《油田含油污泥流化床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试行)》(DB37/T2670-2015) 近两年有多家环保公司和电力企业开始推进锅炉协同处理危险废物项目。

我国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政策

锅炉协同处理潜力:
2020年年底,我国共有工业锅炉约35.59万台,蒸汽产能约43.9万蒸吨/年,电站锅炉约8000台,蒸汽产能23.1万蒸吨/年,发电量7.4万亿千瓦时/年。

火力发电是我国电力的主要来源。截至2020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2.01亿千瓦,其中火力发电 12.45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59.22%。2021年,全国总发电量达到了81121.8亿千瓦时,其中火 力发电量为57702.7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的71.13%

火力发电以燃煤发电为主。2020年燃煤发电量在火电发电量中的占比达81%电站燃煤锅炉以煤粉 炉和流化床为主煤粉炉蒸汽产能占80%以上。

2015年底,在工业锅炉中,燃煤锅炉、燃油/气锅炉和燃生物质锅炉的台数分别占67.75%、25.84%、6.41%。在燃煤工业锅炉中,层燃锅炉仍然是应用的主要炉型层燃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蒸汽产能分 别占燃煤工业锅炉蒸汽产能的95%左右和3%-5%,层燃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台数分别占燃煤工业工业锅炉台数的90%和10%

我国锅炉与焚烧炉标准体系相关关系 :

锅炉(不含焚烧炉)纯烧化石燃料或生物质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以及《火电厂大气物污染排放标准》 (GB13223-2011)

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入炉生活垃圾质量占比应大于80% ,危险废物焚烧炉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不适用于利用锅炉和工业窑炉协同处理

锅炉掺烧(协同处理)固体废物 :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窑炉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掺加其他固体废物的锅炉无专用标准。

锅炉纯烧固体废物 :无专用标准。

我国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标准:锅炉协同处理首先应执行锅炉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仅规定了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汞的排放限值。

对于除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之外的其他污染物,我国现有的锅炉协同处理一般 固体废物项目可临时参照执行《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排放限值,锅炉协同处理危险废物项目 可临时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排放限值。但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执行传统焚烧炉排放限值并不科学。

2018年1月,原环境保护部土壤司给环科院固体所下达了《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编制任务。2020年7月,生态环境部立项了《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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