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的火灾危险等级是如何要求的?
工业锅炉是我国重要的热能动力设备,被广泛运用于各行各业。但由于锅炉属于特种设备,因此对于新建的锅炉房也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其中锅炉房的火灾危险等级是在新建锅炉房中需要注意的重要方面。本文就针对锅炉房的火灾危险等级要求来解释一下。
根据规定,锅炉房的火灾危险等级属于丁类生产厂房、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4t/h、热水锅炉超定出力大于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4t/h、热水锅炉额定出力小于或等于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三级耐火等级。
除了了解锅炉房的火灾危险等级,大家在选择锅炉房位置的时候,可以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锅炉房的火灾危险等级只是在新建锅炉房可参考的依据之一,除了锅炉房的火灾危险等级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因此,如果大家对新建锅炉房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线咨询。在线人工客服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