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83页4万字,供参考!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根据我国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根据我国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公司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等的核心。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生产安全生产事故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车间)、班组人事首长是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与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所有部门和车间及其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和考评,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三、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3)《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5号。
四、职责
1、安全主任的安全职责
(1)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组织、起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等文件,报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审核;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日常事务,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年度目标与计划的各项工作,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事务工作。
(2)监督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组织公司月度的综合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编制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计划,验收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负责编制公司季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表。
(4)指导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实施新员工、危险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6)负责安全事故报告、组织救援、调查处理、统计分析。
(7)负责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审批危险作业申请,参与工程验收。
(8)接受地方安监办、消防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如实反映安全生产情况。
2、生产部的安全职责
(1)生产部负责管理各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职业健康管理,保护环境。
(2)生产部负责车间级安全检查,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治理。
(3)生产部负责员工的车间级、岗位级安全培训,以及危险作业的培训和持证上岗。
(4)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申购、保管、发放和使用监督等工作。
2.1 生产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遵循“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领导并部署生产车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下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落实。
(2)督促生产车间主管、班组长对新员工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及危险岗位上岗培训工作。
(3)组织好部门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下级人员落实隐患整改及事故防范措施。
(4)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人必须到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如需要送院治疗时则要报告企业负责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5)加强对管辖区域内的危险源管理和控制,做好责任区域的防火、防爆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经常检查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标志是否完整。
(6)掌握本部门的危险有害因素,做好防范措施,组织本部门员工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申请项目,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2 车间主管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要求并监督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识别本车间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加以控制。
(3)经常检查本车间的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搞好文明生产。
(4)负责车间级安全培训、监督岗位级安全培训;做好本车间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生产车间的安全状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隐患时要报告安全主任。
(6)检查责任区域的防火防爆措施,确保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7)及时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安全事故、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及时向安全主任反馈车间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2.3各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遵守本厂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常巡查,及时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2)上班作业前先进行安全自查,不安全不生产;未排除或控制安全隐患前不上下班。
(3)负责对本班组从业人员进行岗位级培训、换岗培训、危险岗位上岗培训等工作
(4)负责本班组的劳保用品发放,监督和检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及时纠正违规情况。
(5)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或上报上车间主管。
(6)保持责任区域的消防通道畅通以及消防设备与标志的完好性,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
(7)负责本班组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对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工作,设备故障时要报告车间主管或通知设备维修人员。
(8)立即报告安全事故,发生火警时组织疏散无关人员,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参与事故抢险与救援,当发生工伤事故时积极救助伤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
(9)向员工通报事故案例,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向上一级管理人员申报表彰。
2.4作业员工的安全职责
(1)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2)负责本岗位工作区域、设备设施的安全卫生,不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器设备,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3)做好本岗位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发生设备故障时停止作业并向当班管理人员(班组长或主管)报告,积极向上级管理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善提案。
(4)及时反馈、参与处理不安全问题,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5)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行政部的安全职责
(1)负责与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的联系,接待主管部门安全检查。
(2)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预防措施。
(3)负责工伤保险的缴纳、处理工伤事故;参与事故救援。
(4)招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主任,应审验其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安全主任资格证书的有效性。严禁招聘非成年工进行有毒有害作业。
(5)负责宿舍、厂区、厂房建筑的安全巡查,负责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6) 负责办公、生产设备的维修工作。
3.1 行政部主管的安全职责
(1)组织本公司的人事招聘工作,指导为新职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要求招聘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生产技术、安全意识的作业人员与管理人员。
(2)组织新员工的入厂培训、协助安全主任做好厂级安全培训与考核。
(3)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定时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加强对有害作业岗位的特殊管理。
(4)在聘请特种作业人员时要亲自审核特种作业操作证,告知安全主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聘请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负责管理本公司的后勤事务及本公司的保安事务,协调好本公司的值班任务,其中包括对出入厂人员的安全管理;针对外来施工人员要报告安全主任。
(6)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报告、传递信息,联络人员、参与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参与有关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工伤申报、申请工伤鉴定、理赔等工作。
3.2 人事文员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新招入厂员工的登记与安排等工作,并报告安全主任安排新员工的入厂安全教育。给新员工发放培训学习与考试等资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工作。
(二)在新员工厂级教育过程中负责给员工签三级安全教育卡,协助安全主任的培训事宜。
(三)负责外来人员接待工作,当有外来施工作业时要通知安全主任及其他相关方负责人。
(四)当本公司发生安全事故时,要根据本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或本公司领导的指令,拨打应急救援电话报警求助、负责信息联络等工作。
3.3保安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本公司的值班任备,坚守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保持高度的警觉性,
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制止犯罪活动及违法违纪行为。
(二)服从上司的指令和工作安排,熟悉本部岗位的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本公司财产安全。
(三)在本公司范围内巡查,果断处置本岗位发生的问题,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礼貌地进行盘查监控;巡视本公司的员工聚集区,制止赌博、打斗及偷窃等情况发生。
(四)定期检查本公司的消防器材、报警系统、安全设施等,严密监控本公司消防安全。
(五)做好进入本公司人员的出入厂登记与检查,遇有不明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做好来访人员与外来施工人员的登记,施工人员进入本公司作业时要通知安全主任。
(六)积极参与事故预防工作,特别是对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发生火灾
事故时积极投入应急救援工作,服从本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挥。
(七)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交接班。上岗时不得擅离岗位,确保本公司的安全。
4、采购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本公司的采购事务,向安全主任提供各类安全物资的采购证明材料(如收据、发票、采购合同等)。
(二)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安全需求,采购符合安全技术与质量标准的设备与物资,负责
考核并验证供应商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三)采购设备设施时要求检查供应商的有关资质,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当设备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时负责与供应商联系解决事宜;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要求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
(四)经常与公司仓储部门进行沟通,以掌握本公司各类物质的安全储存量,避免采购回的物料积压,特别是对化学品的储存量在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在采购前应有了解。
(五)经常与供应商进行有效沟通,寻求不断改善供应物资的品质;在紧急情况下出现物质急需时要促使供应商能及时提供急需物品。
5、财务部的安全职责
(一)在公司总经理的批准下,负责筹集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安排安全投入经费。
(二)监督各项外包工程合同的签订,监督承包方落实合同条款中归定的责任,合同不符合
国家法规或违背本公司利益时不得付款。
(三)负责拨付劳保用品费用、安全宣教费用、安全检验费用、安全设备设施费用、防暑降
温与职业病防治等费用;并监督这些款项的合理使用情况。
(四)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财产的保险投保、索赔等事务,监督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的及时足额缴交工作。
(五)协助安全主任建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档案。
6、品质部的安全职责
(一) 负责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出的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二) 在改进生产工艺、优化作业流程、提高产品质量等工作中,要保障质量安全。
(三) 对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测试,消除潜在的质量安全事故,对质量事故组织调查。
7 仓库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公司各类物料进出仓库的安全控制,保证物料仓库的安全储存,负责对仓库区域的安全管理,包括对仓库搬运作业人员进行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
(二)负责仓库的安全检查,排除火灾隐患;保持仓库内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三)重点做好仓库的防火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严格防范与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向上一级管理人员或安全主任反馈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四)及时报告安全事故与安全隐患,当发生事故时组织抢险救援、参与事故处理工作。
(五)负责对本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周转仓库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化学品的安全储存相关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及时与生产部门、采购部门等协调化学品的储存问题,避免超量储存或紧缺。
(六)负责本公司的劳保用品储存和发放,并保存相关记录,对废弃的劳保用品和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
8工程研发部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参加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
(三)制订并严格执行本部门各岗位、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四)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本管辖区域内的火灾、爆炸、机械、电气等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落实本部门的隐患治理(整改)工作。
(五)协助、指导制造部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改进、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并负责跟踪。
(六)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各种技术资料,防止损坏、遗失,建立、完善技术管理档案。
9仓库部
(一)贯彻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参加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
3.7.5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开展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三)负责仓库安全卫生设施、防护设施、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四)协助安全主任检查厂房、仓库火灾、爆炸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五)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台帐。
10其他部门
(一)贯彻执行本厂安全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负责对本单位新进员工进行“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员工的日常培训教育;负责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四)积极参加本厂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和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各级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及明确员工的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委会不在考核范围内。
3、职责
(一)安全主任负责编制考核表格,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季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
(二)人事部负责人协助安全主任组织考核;负责处理有关安全生产奖惩事项。
(三)总经理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核准及核准安全生产相关奖惩事项。
4、考核原则
(一)考核人在进行考核时要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存有偏见。
(二)只对考核时期和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
5、考核要求
(一)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各职能部门进行考核;由安全主任或总经理组织考核;公司其他各部门必须协助考核制度的执行,被考核部门最终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
(二)对公司的生产车间每季度(三个月)考核一次。
(三)考核的时机以公历为准,对公司制造部门的考核要在本季度过后的次月内进行考核,如每年的四、七、十、元月考核前一季度。
(四)对各部门或车间的考核即等同于对该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即对部门的考核结果负全面责任。
6、考核管理
(一)各考核项目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含90);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有否决项为0分;
(二)凡被评为不合格或否决项时,将追究该该车间(部门)相关负责人责任,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凡补评为合格时要加大对该该车间的检查力度并列为重点检查车间;良好项不受任何奖罚;各车间(部门)全年考核都评为优时将对该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三)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职责考核,由安全主任或安委会主任(副)组织考核,并保存考核记录,被考核车间(部门)负责人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
(四)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对各级人员资薪调整、职位晋升、任职资格的依据。
(五) 考核结果涉及到的奖惩、职位变迁等事项时由公司人事部组织实施,并执行安委会作出奖惩和改进决定。
7、附件
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考核表》
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
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处理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维持安委会的正常运作,促进内部沟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会议。
3、职责
3.1由企业负责人或安全主任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最终做出会议决策。
3.2 安全会议涉及到的参会人员不得借故缺席,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与建议。
4、相关会议的召开程序和主要内容
4.1年度安全生产例会
4.1.1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举行一次,由安全主任组织召开,人事部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须出席会议。
4.1.2 年度安全生产例会的召开程序:由安全主任提出会议议题、经参会者讨论后作出决议,并当场获得企业负责人批准。
4.2 其他安全生产会议
4.2.1出现以下事项,可召开临时安全生产会议。
(1) 与事故有关的会议:发生重伤事故、火灾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等可召开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围绕事故处理进行。
(2) 建设工程“三同时”会议: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引进的建设,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可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3) 安全投入会议:涉及到较大的安全投入时,由安全主任提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讨论安全投入的必要性、实施方式,监督管理等。
5、会议管理
5.1每次安全生产会议要做出会议决策,并形成会议记录、开会的内容不能偏离会议的主题。
5.2 确保会议召开的有效性:开会前可通过以电话、通知等的形式提前告知参会人员;并告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姓名、会议议题等。
5.3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责任人都必须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5.4 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做出会议决议,并在会议中明确各方职责,不能议而不决。
6、附件
《会议记录表》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安全事故,减轻职业危害。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安全生产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4、职责
4.1 安全主任负责编制培训大纲与教材,组织厂级安全教育和其它安全教育,并监督车间及岗位级安全教育落实情况,负责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2 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进行车间级、岗位级安全教育培训。
4.3 企业第一安全责任人要保障安全教育培训所需资金的投入使用。
5、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入厂后应该接受厂级、车间与岗位级安全教育;厂级由安全主任负责培训,车间与岗位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管组织实施培训。本公司的管理人员(人事部人员)无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只须进行些全厂性质的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5.1 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5.1.1 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新聘用的员工由人事部办理入厂手续后受到的首次培训。
5.1.2 人事部为新员工办理好入厂手续后,即安排新员工参加厂级安全培训;并将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告知新员工,同时通知安全主任做好授课准备工作。厂级培训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以厂级培训教材进行培训,员工接受完培训后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
5.1.3培训结束后给新员工发放《三级安全培训卡》镇写,最后安排员工参加车间级培训。
5.1.4 厂级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本单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5.2 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
5.2.1 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车间主管组织实施。实施方式是根据教材在较宽敞区域进行讲解,然后主要是在车间生产现场进行逐一介绍、员工参观等方式进行。
5.2.2 厂级培训结束后,车间主管要对新员工进行工作分配,并安排员工参加岗位级培训。
5.2.3 车间级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车间生产作业简述、主要危险有害岗位、主要危险设备及其防范措施;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员工的岗位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要求;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车间的安全操作规程;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5.3 岗位级培训
5.3.1 岗位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主要是对生产工人进行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现场实操类培训,岗位级培训可根据对岗位的危险性质适当延长培训时间。
5.3.2 岗位级培训结束后由班组长给员工发放考试试卷,考核车间级与岗位级相关内容。
5.3.3 岗位级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其它培训
6.1 复岗或调岗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或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6.2 危险岗位安全教育:冲剪压切等危险设备操作人员、接触危化品等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作业人员应经安全主任组织培训后持上岗证上岗,并要有培训记录。
6.3 事故“四不放过”教育:发生事故后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其中包括车间主管对事故责任者与周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6.4 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本公司安全主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也应当参加有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6.5 日常教育:本公司将通过各种方式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的再教育,如利用早会或晚会、现场教导、举办安全活动等方式举行;通过反复教育来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因时间的隔阂而逐渐淡薄安全生产。
6.6 安全宣传与外来作业人员教育:安全主任在厂内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栏,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当有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厂区作业时,由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具体内容见《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管理规定
7.1人事部负责招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证书仍在有效期内方可录用。
7.2安全主任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检查;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复审情况,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表》。
7.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8、培训与考核的相关要求
8.1 安全主任组织实施培训,编制培训大纲和教材,教材内容要与公司实际相符,并及时修订。
8.2 本公司设立开展安全培训的场地或培训室,总经理要确保各项培训资金需求。
8.3 安全教育与培训要有《安全培训签到表》并做好记录,新员工还必须要有《三级教育培训卡》;培训记录与培训教材要统一存入安全教育档案。
8.4 新进员工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至安全主任那里领取试卷考试,考试70分(含)以上为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考试不合格者在从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考试达不到70分不准录用。
8.5安全教育档案由安全主任负责建立,应当完整、规范、准确;档案应以纸质文件为主。
9、相关表格
《安全培训签到表》
《三级教育培训卡》
10、附件
附件一: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
附件二:车间安全教育培训教材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与危险因素,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3、定义
3.1 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3.2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要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5、职责
5.1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全厂的安全检查策划,编制安全检查表,明确安全检查目的、规范检查的频率,实施时间、实施方式、检查参与人员,检查内容等;督促责任人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组织验收,负责季度安全隐患统计分析。
5.2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5.3 企业第一安全责任人要保障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
6、本公司安全检查的实施方式
6.1 综合性安全检查
6.1.1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检查人员由安全主任组织,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办人等参与,以根据《综合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查现场: 主要针对现场作业环境,包括消防安全方面、设备设施及安全用电、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劳动保护、警示标识等。
(二)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安全教育与培训上岗情况等。
(三)查重点:着重于消防安全重点现场、生产重点岗位、危险设备设施、机械安全防范设施、危险物品的使用与储存等。
(四)查隐患:查工作现场中物和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五)查改善:查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或类似事故所采取的控制与防范措施、防范效果。
6.1.2 综合性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要进行记录,对现场安全隐患要求责任人立即寻求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时安全主任要开出《安全隐患整改单》,限期整改。综合性安全检查结果最终将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6.1.3综合安全检查完成报安委会主任核准执行。
6.2 定期检查
6.2.1安全主任每天对全厂检查一次,以《公司安全隐患检查表》形式进行检查记录,哪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责任人立即改善,不能立即改善时要开出《安全隐患整改单》。安全检查以现场隐患检查为主,检查内容因地制宜。
(一)现场消防安全方面:通道与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有效和适用,生产现场与仓库的防火与警示标识是否满足需要。
(二)设备设施及安全用电情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情况,设备的防护措施与警示标识是否到位,设备是否有接地保护及漏电开关是否有效。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情况:危化学是否按要求限量储存,现场对危化品采取的安全控制情况,相关安全告知与标识,接触危化品的人员是否配备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四)其它方面:厂区的环境,宿舍区域的安全现状等。
6.2.2 安全主任需跟据每天检查情况向安委会主任进行口头或书面报告安全检查情况。
6.3 专项安全检查
6.3.1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一)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安排保安人员负责执执行,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范围要覆盖全厂,每次检查时要在检点表上记录。
(二)保安人员在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改善措施并报告安全主任,如损坏时要及时报修,器材过有效期时要及时送去充装或更换。
6.3.2用电安全检查
(一)安全用电检查主要由专业电工技术人员负责,根据《用电安全检查表》每月检查一
次,主要检查的范围是供配电系统的安全情况,全厂的安全接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设备的
安全用电及漏电保护、电器防火防爆等方面。
(二)电工技术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做出整改措施,预算整改费用,向总经理提交整改意见,最后实施整改工作。
6.4 车间与班组级安全巡查
(一)各生产车间主管在组织开展生产的过程中要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巡查的主要是在作业
前检查车间的作业条件、设备系统等是否安全;在作业中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
备设施是否安全运行;在作业后检查车间是否存在火险等安全隐患。
(二)各车间负责人必须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并在《车间安全隐患检查表》做好记录,检查缺失隐患自查自改。
(三)各班组长在每个班次要对管辖区域进行随机巡查,及时发现该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报告上一级管理人员。
(四)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安全状态时要立即报告当班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对作业岗位进行整理,防止意外发生。
7、相关表格
《公司综合安全检查表》
《公司安全隐患检查表》
《车间安全隐患检查表》
《用电安全检查表》
《安全隐患整改单》
八、附件:
安全检查流程图(下图所示)
六.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与危险因素,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3、定义
3.1隐患治理:指为纠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使之符合安全。
4、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5、职责
5.1 安全办负责组织督促责任人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组织验收,负责季度安全隐患统计分析。
5.2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5.3 企业第一负责人要保障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
6、隐患治理、验收、统计分析、检查存档
6.1 综合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以及车间与班组级安全巡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先由责任人立即寻求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时要报告安全主任;整改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安全主任要对责任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整改单》,并协助整改。
6.2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3 整改责任人要立即采取行动,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通知安全主任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时要求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继续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6.4 当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时又无法得到改善时,安全主任要及时报告企业安委会主任(副),安委会主任(副)要切实保障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应当及时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同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6.5 当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制订整改计划,交安委会主任批准并落实整改经费,明确整改责任人并组织验收,同时要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向安监部门反馈整改指令的执行情况。
6.6 安全主任每季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信息编制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并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找出隐患形成的规律和因素,以制定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该表要经安委会主任签名后交一份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事部。
8.7 各项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治理记录、隐患统计分析表等全部资料由安全主任负责收集,并建立管理档案,以备查验。
8、相关表格
《安全隐患整改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七.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设备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管理。
3、职责
3.1工程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3.1.1 与承包单位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参与资质审查,预留安全保证金。
3.1.2 施工前通知安全办办理入厂手续、入厂安全教育。
3.1.3 负责协调本公司内部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对外包工程的验收。
3.2安全主任的安全责任
3.2.1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完成后报安委会主任核准;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2.2 负责审查工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安全技术的落实情况。
3.2.3 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责任方沟通消除。
3.2.4 参与外包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3.3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3.2.1 承包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3.2.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等进行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行作业。
3.2.3需使用本公司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我厂相关负责人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3.2.4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场所,不得随意动用和触及甲方生产设备和其它配套设施等,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事故,承包单位要负全部责任。
3.2.5 对该工程的安全施工作业、对参与该工程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3.2.6 承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产区、生活区任意游玩、打架斗殴、酗酒(严禁酒后上班)、或影响甲方正常生产与生活。
3.2.7承包单位必须遵守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施工中涉及到消防安全时要做好防火工作并告知我厂,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果。
3.2.8承包单位要落实做好施工的安全生产措施,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承包单位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管理要求
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要求
4.1.1 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安全主任和工程发包人共同对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4.1.2 工程发包人负责审查的内容:有效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是否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4.1.3 安全主任负责审查的内容:审查特种工程作业的许可证、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审查安全工器具检查,包括安全帽、工作服等;审查外包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是否到位。
4.1.4 审查中发现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与承包方协调改善。
4.2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与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4.2.1 与承包单位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如工作紧迫确需立刻施工者,由发包部门通知安全主任。对于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应由本公司领导同意,可先施工,后签合同和与安全协议。
4.2.2《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发包部门在确定承包单
位后,要将责任协议与合同交外包单位一同签订,协议书给安全主任保存备案。
4.2.3 安全主任要对承包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
① 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② 承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③ 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3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3.1 安全主任接到发包部门的相关信息后应对外包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安全告知。
4.3.2 外来施工人员接受完入厂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后,要在安全培训记录表中签名。
4.4施工安全检查
4.4.1 安全主任应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或抽查,以查处各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为主,对查出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并处理。
4.4.2 涉及到动火、动土、清理下水道或化粪池等危险作业时,要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执行,承包方要对作业中的安全负责。
5、相关表格
《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外包工程安全交底记录表》
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度
1、制定的目的
加强对重要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作业标准,促进本质安全,减少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用于对操作规程的制定、修改、审核和颁发、执行的具体要求。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
4、职责
4.1安全主任组织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交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后颁发给使用部门执行。
4.2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各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主要内容
5.1操作规程的应用范围
5.1.1重要的设备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先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
5.1.2具有危险性的作业工序,如危险化学品操作、配电房操作等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5.1.3 从事危险性实验、对环境具有危害影响的作业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2 操作规程的编制
5.2.1根据采购清单收集有关资料,资料包括: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书、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的设计安装图、以及相关检测证明等资料,并确认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能性。
5.2.2安全主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资料编写操作规程,编写时要查阅有关设备设施的技术标准、同类设备使用经历,事故记录,必要时征求生产厂商及专业人士意见。
5.2.3 要编写安全操作规程时一定要秉着严肃认真、高度负责、严密而细致的态度,切不可随意抄袭其它操作规程。
5.2.4 操作规程编制者一定要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寻找设备不良问题点,广泛征求使用意见,根据反馈的信息对操作规程进行反复修订,并最终形成正式的安全操作规程。
5.2.5 操作规程要重点突出危险部位的防护,关健控制点,应急处置等。
5.2.6 编写要求
(1)文字通顺、语言精炼、通俗易懂;结构层次清晰,内容格式规范。
(2)图表、文字清楚,编排合理,无错别字,同类文字的字体、字号统一。
(3)有适用范围,控制标准,危险因素的辨识,严禁的事项,应急措施等内容;
(4)规程的编写不能违反制造商制定的安全使用使用说明。
(5)操作规程可以图文并茂,但内容不得与规程相冲突或不能说明规程要求。
5.3 操作规程的审批、颁布及修订
5.3.1 操作规程编制后要交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核准签字,经加盖章印后才能颁发执行。
5.3.2 当制定了操作规程的岗位或设备进行过了大幅度的改进,其危险性质发生了明显变化时,原有的操作规程不适时宜,需尽快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5.3.3 设备设施涉及到的生产工艺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5.3.4 现有的操作规程不适时宜或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时进行修订。
5.3 操作规程的使用
5.3.1 操作规程要张贴在岗位或设备的明显位置,或者在作业人员最易于观察到的地方张贴,便于作业者观察和查询。
5.3.2操作规程作为岗位级培训的重点内容,车间主管与班组长要根据已制定的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九.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到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
3编写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4管理职责
4.1、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4.2、公司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安委会对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安全办代表公司安委会行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
4.3、安委会为公司职业卫生主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检测及布置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4、人事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
4.5、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检举、报告。
5作业管理
5.1、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电镀车间、喷油车间设计项目,安委会主任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
5.2、工程主管部门对职业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采购人员对所购进通风设施、设备质量负责,安全办实行监督管理。
5.3、各车间必须加强高温季节高温岗位及其它岗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充足供应卫生的开水。
5.4、各分厂要加强电镀操作岗位、喷油作业岗位职工的个人防护工作,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
6作业环境管理
6.1、公司必须对生产车间工作点等作业环境进行每年一次职业危险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的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安全办应做好检测数据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
6.2、对有粉尘的作业场所,严禁用风管吹扫地面,以免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7 职业健康管理
7.1公司实行入职前体检,在职定期体检和离职前体检制度。入职前体检、在职体检、离职前体检由人事部组织实施。
7.1.1公司所有人员在入职前和离职前应提交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方能入职或离职。
7.1.2各部门长期接电镀、喷油工作人员由公司组织进行定期体检。费用由公司支付。
7.1.3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由公司组织进行定期体检,费用由公司支付。
7.2人事部在员工入职前,离职前提交的健康证明应及时报送公司安全办备档。
7.3各车间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办报告。公司安全办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所在地卫生人事部门报告。
7.4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公司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十.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各项危险作业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预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危险作业:指劳动过程中易导致安全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危害、需要特别防护的作业或工种。如动火、动土、高处、有限空间等符合危险作业定义的作业。
4、职责
4.1 危险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程,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主任监督,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2 危险作业施工部门负责人:危险作业前负责向安全主任申报,做好防护措施;(如属于外来施工单位时,则由本公司联系人负责申报)。
4.3 危险作业监护人: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护,纠正不安全现象;遭遇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4.4 安全主任:负责危险作业审批;监督,制止不安全的作业行为,建立危险作业管理档案。
5、危险作业的审批、监督管理规定
5.1 危险作业实行先审批、落实防护措施,后动工作业的原则。作业施工单位责任人必须填报危险作业许可证,做好保障安全作业的防护措施,经安全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2 安全主任重点对保障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不能保证安全作业的,有权拒绝批准。
5.3 危险作业施工责任人要安排监护人;安全主任等人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
5.4 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者与监护人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不留下安全隐患。
5.5 安全主任有权责令停止未经许可的危险作业,保留追究违规者责任的权利。
6、相关危险作业的管理规定
详见《安全操作规程》
7、相关表格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土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和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内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进行管理。
3、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较易导致安全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危害、同时需要特别防护的作业与工种。如电工等。
4、职责
4.1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4.2 安全主任的职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及时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书。
5、主要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的聘用
(一)由人事部负责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并在聘用前认真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特种作业人员时检查发现持有的证书不在有效日期内,或未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进行复审时不得录用。
(三) 根据本公司的作业需求,当求职者具备特种作业相关有效证件,但经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考核或提问发现不具备单独作业能力,技能不能满足职位需求时不得录用。
5.2 纪律要求: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遵章守纪,服从本公司安排,按技术规范作业;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5.3 管理要求
(一)本公司安全办建立特种作业管理档案,档案资料包括已录用的特种作业人员相关信息,证书复印件等内容。
(二)安全主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并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跟踪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情况。
(三) 本公司免费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有效。
(四)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高空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手续。
6、相关表格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表》
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有效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备维护,法规与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 安全主任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消除火灾隐患。
4.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事务,管理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备;发生火警时组织各自区域内的员工进行安全疏散,并在各自的能力范围内参与抢险工作。
4.3 由本公司保安人员负责对消防器材进行每月检查记录。
4.4 各员工:遵循消防安全管理;保护消防器材,参与力所能及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5、主要内容
5.1 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5.1.1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有: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各部门负责人。
5.1.2 义务消防员:由各车间相关人员参与并组成义务消防队伍。
5.2 消防安全教育与管理
5.2.1 新员工在入厂时的三级安全教育中就开始涉及消防安全教育,掌握本公司客观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及预防控制方法。
5.2.2 每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员工通过安全宣传栏来提高安全意识。
5.2.3 应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及防火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警示作用。
5.3 防火与防爆
5.3.1 安全主任要负责对全厂进行防火安全巡查,并督促消防器材检查。
5.3.2各部门责任人做好责任区域的防火工作,及时报告火灾隐患,并进行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整改责任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5.3.3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5.3.4 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
功率电器。
5.3.5 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申请“动火许可证”。
5.3.6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与储存场所电器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要有防火防爆设施,并要有相关防火防爆的的警示标识,并限止人员进入。
5.3.7 本公司各区域与作业场所要保持通道畅通、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
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物品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3.8 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报警
系统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安全主任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5.3.9 严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将安全出口门上锁,严禁在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
或覆盖。
5.4 应急预案演练管理(祥见:本制度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5.4.1 安全主任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消防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的相关要求做好消防应急准备工作,以确保预案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启动。
5.4.2 各部门要组织全员学习并掌握消防应急预案,安全主任应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
5.4.3 每年至少进行二次消防演习;在演习前都要制定演习方案,组织演习前应精心开会
部署,明确各参演部门的分工细节。
5.4.4 消防演习与演练要全员参与,要根据预案进行疏散、清点人数、模拟灭火训练等。
5.4.5 演练结束后应认真做好演习总结,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5.5 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相关要求
5.5.1 由安全主任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于合适、醒目的位置上。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5.2 消防设备设施要有检查记录,安全主任组织保安人员定期每月检查一次,检查人员每次检查后都要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送专业维修机构维修,保持在有效状态。
5.5.3 消防设备的检查要求如下。
(一)消防栓:消防栓门能随时打开,管道不允许出现严重变形、腐蚀现象,消防水带接头灵活,水管无破损,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必须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灭火器:压力表指针不能降至红色区域,发现降至红色区域则要重新充装。
(三)应急灯:检查线路是否接驳良好,断电时是否会有照明作用。
(四)出口灯: 检查线路是否接驳良好,断电时是否会有照明作用。
5.5.4 消防设备的维修与更换
(一)所有消防器材在失效或损坏时要及时维修,不能再维修使用时要给予更换。
(二)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替换消防设备时要予以更换。
(三)火险或消防演习中使用过的灭火器应予以更换。
(四)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当出现先进的消防设备,在性能及各方面都优于现存的消防设备时,安全主任要主动向提出替换申请。
5.5.5 消防安全标识管理
(一)按照消防安全标准规范配备各种消防设备标识,并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
(二)各类消防安全标识不得随意挪用或拆除,各部门要保证管辖区内标识的完好性。
(三)楼层标识与消防平面图: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的楼梯间或通道的明显位置,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所在楼层的位置及逃生指示路线。
(四)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通道及楼梯间内,其作用是在紧急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指示安全疏散的方向。
(五)禁止吸烟与严禁烟火标识:张贴在仓库、各区域明显的地方、其作用是提示人们不许吸烟和禁止动明火。
(六)消防器材标识: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旁边张贴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处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险时及时拿来使用。
6、相关表格
<<消防栓检查记录表>>
<<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消防器材名细表>>
<<义务消防队名单>>
十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安全地利用电力资源,规范安全用电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的用电管理。
3、编写依据
3.1 《用电安全导则》
3.2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3.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4 《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
4、职责
4.1 由电工负责本公司生产及生活的用电线路与设备的管理,依国家电力电气相关标准架设、维修、维护本公司的电气设备与线路,非专业的电工不得进行上述作业。负责本公司用电安全检查,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电气安全事故的即时救护和事故调查。
4.2 用电的部门及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他关于用电的安全制度,遵守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色的指引,安全用电,保护用电线路、用电设备。
4.3 安全主任应每月组织电工进行一次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并在<<用电安全检查表>>表中做好记录,其次安全主任也应经常巡查本公司的安全用电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管理要求
5.1 用电设备的安装
5.1.1 电工负责对本公司采购回来的设备应进行检查与安装,设备供应商应提供有产品的安全使用说明书和安装图示。
5.1.2 用电设备的安装依采购合同的条款,由供应商技术人员安装或本公司电工技术人员安装。无论是哪一方安装,都应根据用电环境,执行国家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相关的标准要求;安装过程中,设备的电力供应要有足够的防护措施防止他人误操作,导致触电等事故。
5.1.3 用电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电工技术人员与安全主任对设备进行安装前的检查。
5.1.4不需安装的用电产品,如手持电动工具、使用直流电源安全电压的工具,在使用前应由电工技术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5.1.5 配电线路的架设、维修由专业电工负责。用电负荷超过线路的额定容量的,应当采取措施,增加线路或更换导线来保证用电安全。电力线路应有直接绝缘和间接绝缘措施来保证防止人员的误操作或意外接近带来的触电危险。
5.1.6配电房建筑位置及设施配置应符合要求,其室内门窗、孔洞都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防护网,电缆沟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5.1.7用电线路应有过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措施。这些装置应当由电工技术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用电插座的安装,三孔插座必须与接地保护线作电气连接。
5.1.8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应符合相应的电气防爆标准,使用防爆型电器和防爆管线。
5.1.9 本公司的用电设备原则上都应通过漏电保护开关(即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并根据配电线路的具体情况,采用两级或三级保护。
5.2 用电设备的使用
5.2.1 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懂得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特种设备的操作应当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操作特种设备。
5.2.2 操作人员应对用电设备的线路经常进行表面检查,如有绝缘层破损,或意外声响,升
温,应立即停机,向上级报告故障。
5.2.3 用电设备的使用部门和岗位作业人员不得将易燃,可燃物质堆放在电气设备附近。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安装插座,违章使用大功率的电气设备。
5.3用电设备的检查、维护
5.3.1 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可由使用部门负责,由专业电工负责检查。变配电设施、固定线路、室内线的检修,改造由专业电工负责。
5.3.2 电器设备在未进行验电前都要视为有电,检修前必须关闭电源线路上的所有电源开关,并验明不带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5.4 临时用电管理
5.4.1 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用电时应填写临时用电申请书,并经过安全主任批准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布线。电工技术人员应对使用设备进行专业检查,临时电源线路长度不应超过6米,并不得横跨于通道的地表面。
5.4.2 临时用电结束时要及时撤除电源线路,妥善放置好用电设备。
5.5 用电设备的迁移,报废
5.5.1 用电设备的迁移,使用部门先应报告安全主任,迁移工作应当切断电源后进行。
5.5.2 用电设备因达到使用年限、设备功能丧失,无维修价值的,应当及时报废。
6、电气事故应急处理
6.1 用电设备或电工作业出现触电事故的,现场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上级报告,各级人员在接到报告后都有责任参与抢救,同时协助送往医院救治。
6.2 电工作业人员应当参加有组织的急救培训训练,掌握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术。
6.3 当电器设备发生火险时,首先要关闭电源开关切断电源,再用不导电的灭火器灭火。
6.4 因雷雨大风天气或其它原因导致的电气线路故障,专业电工要对危险区域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人员误入。
6.5 当遭遇其它电气事故,本公司无法处理时,要及时向供电单位求援,不可冒险行动。
7.相关表格
<<用电安全检查表>>
十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本公司财产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物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编写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本公司的常用化学品
本公司的常用危险化学品:详见化学品清单
5、职责
5.1 安全主任负责监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危险废弃物处理。
5.2 采购负责人向具备营销资格的供应商采购化学品,并提供相关化学品的有关安全资料。
5.3 危险化学品使用车间与人员应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和操作规程。
6、主要内容
6.1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装卸、搬运管理
6.1.1由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负责人申购,在申购前要根据本部门的化学品使用量与化学品的安全储存量与来决定采购数量,采购申请经安委会主任(副)批准后交采购负责人采购。
6.1.2采购负责人要向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许可的供应商采购所需的化学品,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危化标签。
6.1.3 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使用的设备,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作业人员应当掌握消防安全相关知识。
6.1.4 在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不产生静电和火花的工具,操作人员需要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6.1.5 装卸和搬运时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6.1.6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品及有毒物品等在装卸和运输时应当做好相关保护措施。
6.2 危险化学品周转仓库管理及生产现场的化学品存放管理要求
6.2.1为满足生产需求,本公司设立危险化学品周转仓,用来存放近期所需的化学品,该周转仓库的危险化学品为临时性储存,最大储存量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用量(三个工作日用量不可超过2吨),同时还要根据库房存放空间来定量。
6.2.2危险化学品周转仓库的选扯必须符合设立条件,设立的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须远离宿舍区域,远离火源、热源产生地,并与其它仓库和物料存放区进行隔离,并采取防火、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周转仓内的照明和通风系统应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性电器,液态化学品要有防泄漏设施,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明显的防火与禁烟等标识。
6.2.3 危险化学品周转仓库建筑必须使用耐火材料,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并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6.2.4危险化学品应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贮存;化学品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要进行隔离存放。
6.2.5 危险化学品周转仓管理人员要对周转仓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化学品包装物、危险标志,发现异常情况、包装容器破损、渗漏时应及时处理。发放危化品时要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同时还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入库与领用记录。
6.2.6生产车间必须严格限制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量,由车间主管根据当班化学品用量安排员工去周转仓库领取当班用量(当班用量总量不可超过1吨),严禁使用未加贴安全标识的口杯、饮水瓶子盛装化学品。
6.2.7 生产车间供临时使用的化学品要分类摆放在指定区域,车间主管或班组长要加强管理;摆放与使用区域必须与火源、热源、电源等保持安全距离,并要求该区域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等级的防爆性能。当班的剩余化学品要妥善放置好后方可下班,长时间不再使用的化学品或遇上放长假时必须将化学品送回化学品周转仓库。
6.2.8 各种危险化学品要有安全标签,安全标签必须粘附在化学品容器桶(或瓶)上;同时使用与储存化学物品的场所要有一份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挂在明显地方。
6.3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6.3.1 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必须经过车间主管或班组长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有关化学
品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根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6.3.2盛装化学物品的容器要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业容器瓶或桶,容器必须无裂纹,无渗透现象,并按要求在容器上张贴危化标识,使用场所附近要有危险告知;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防火、防伤害措施,消除火隐患,防止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3.3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场所保持通风,并远离火源、热源,严禁在摆放有危化品的区域进行明火或高温作业。
6.3.4 取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好防泄漏措施,用适当的容器放置于下面,防止抽取时的溢出和溅出;在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可过快过满,以防产生积累静电、发生燃爆。
6.3.5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持上岗证工作,在作业当中,必须正确
佩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品。
6.3.6 工作完毕后,要将容器口密闭,防止挥发,污染环境,避免引发火灾。
6.4 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容器的处理
6.4.1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残渣、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等物质。化学废物必须交给专业回收机构进行处理。
6.4.2 不得将废弃的化学物品倒入厕所,及地下排水道等。
6.4.3 车间的危险废弃物要按要求分类存放在专用收集桶内,并密闭保存;收集好的危险废物要及时送废物回收房并统一处理。
7、危险化品出入库记录依公安机关要求走电脑系统程序。
8、相关表格
《危险化学品周转仓库安全检查记录表》
十五.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对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设备安全事故,保障操业人员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设备、动力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的安全管理,消防设备设施另有规定。
3、职责
3.1 电工人员负责对本公司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做好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3.2 安全主任负责监督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落实情况,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3操作人员负责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有关保养记录等。及时报告设备安全隐患。
4、设备的保养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
4.1 纳入定期保养的设备包括:生产用的危险设备、特种设备等(附件一:祥见设备汇总表)。
4.2凡纳入定期保养范围的设备都要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3 设备必须经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但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时必须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设备日常保养及记录负责人。
4.4 设备技术性能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老化、耗能高、效率低、无法维修或淘汰设备,车间负责人要及时报告总经理批准报废。
4.5 危险设备要张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关键部位的防护还要有防误动作措施。各类危险设备要安装有效的防护装置来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常检查防护装置的可靠性。
5、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管理
5.1 设备日常保养
(1)设备的日常保养由当班班组长负责组织,可由操作者本人直接负责。
(2)保养的具体时间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班前或班后进行。
(3)保养的包括:对设备进行检查、擦拭和清洁、保持润滑、对防护性能检查及加固。
(4)设备的日常保养完成后必须要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卡上进行记录,并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更换新的记录表,同时将上一个月的记录表交安全主任存档。
5.1 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要立即停止使用、尽可能地采取安全措施,及时报告车间主管,禁止设备带病运行,以免产生危险。
(2)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3)维修设备时要关闭设备电源,悬挂警示标识,维修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不能关闭电源或开机检修时必须有人监护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维修人员要负责做好维修记录。
6、特种设备的管理
6.1 由安全主任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包括特种设备台帐建立,及时申报检验;由电工人员负责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与保养;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员严格遵守特种设备使用规定及操作规程。
6.2 应当建立以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一)当新购买特种设备时要收集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明、
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二)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后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及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录。
6.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并
申报检验。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到
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登记及检测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备
的显著位置。
6.4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处
理。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记录。
6.5 本公司的压力容器由电工负责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每年对安全阀进行一次验,
对压力表定期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当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后要交安全主任存档。
6.6 本厂的电梯由专门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每月保养和定期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当电梯发
生故障时必须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本厂电工及其他人员不
得私自维修,否则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6.7 本公司的叉车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验,并由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驾驶证的员工驾驶。
7、相关表格
《设备日常保养记录》
《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8、附件
附件一: 《设备汇总表》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确保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及时有效,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处理。
3、编写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职责
4.1 安全全协助安委会主任(副)组织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启动应急预案。
4.2 各部门责任人对本部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及时报告、采取控制措施、参与事故处理责任。
4.3 本安全办主导事故善后处理,包括送伤者入院治疗、工伤申报、补偿与待遇等。
4.4 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均可越级上报,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的义务并协助事故调查。
5、事故分类
5.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5.2 工伤事故分类
(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
按伤害类别分为20钟,名称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器工具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刺割;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和受压窗口爆炸;其它爆炸;中毒窒息;其它伤害,如跌伤、冻伤等。
(二)按照损伤程度划分
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三)按照伤残级别划分
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
6、主要内容
6.1 事故报告与救援
6.1.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第一现场人应立即向班组长、车间主管报告,主管要及时报告至安全主任等人。报告方式可采用口头,信号,电话等形式,允许越级上报。
6.1.2 当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危及健康时,在报告的同时,应及时采取抢救与控制性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公司人事部、安全主任要及时协助将伤者送院治疗。
6.1.3 当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时,事故现场应设立警戒线,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护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故现场。
6.1.4 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时,由人事部、安全主任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社保部门、劳动监察、公安局等部门报告。
6.1.5发生轻微伤害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停止工作,主管人员应将受伤者安置在安全地带,使用应急药品(药具)进行初级救助,如有需要应当立即送至附近医院治疗。
6.2事故调查
6.2.1 事故发生后不得破坏现场,因救援需要,移动现场物品,应做出标识标示原来位置。
6.2.2轻微伤害事故,由车间主管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报告安全主任。
6.2.3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本公司要协助政府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6.2.4本公司所有人员均需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反映事实,不得捏造。事故调查人员应遵守诚信公正、恪尽职守。
6.2.5 事故调查结束后,由安全主任负责编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向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提交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时的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处理建议。
(六)事故安全教育。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事故处理
7.1 本公司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及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
7.2 事故调查处理完毕后,安全主任要跟踪善后处理结果,特别是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7.3 涉及到工伤的善后处理由安全办、人事部主导,包括送伤者入院治疗、向社保部门进行工伤申报、补偿与待遇等。
8、事故管理档案
8.1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结束后,安全主任应当编制《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相关处罚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等资料整理存入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8.2安全主任在事故调查结束后的一周内向全厂公布《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8.3 安全主任对安全事故每年进行统计,查找事故发生规律,及时制定事故预防对策。
9、相关表格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表》
10.附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图(如下图)
十七.劳动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病危害。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劳保用品配置、申购、发放、监督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4、职责
4.1 部门负责人:负责责任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品申购、发放、监督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
4.2 采购负责人要对劳保品供应商资格及产品质量进行审查,确保提供的劳保用品符合要求。
4.3 安全主任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采购、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记录纳入《公司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
4.4 企业第一安全负责人要保障配置劳保用品的相关经费投入及时有效。
5、管理内容
5.1 劳保用品的配置、申购、储存规定
(一)安全主任根据本公司各岗位的劳动保护需求制定《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表》。
(二)以下工种的劳保用品配置要求:
(2)使用危险化学品、如喷油等作业的员工,要配置防护手套和防毒口罩。
(3)作业环境中如存在有害粉尘、有害烟雾、有害气体时,必须配置呼吸系统防护用品:如喷油等要戴防毒口罩等。
(4)当在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要配置安全带、安全帽等;并采取保护措施。
(5)在噪声超标的作业环境时要佩戴听力保护用品,如耳罩或耳塞。【噪声标准指接触噪声与接触时间在85分贝/8小时内,当接触时间缩短1倍,接触噪声可增加3分贝(如88分贝/4小时…),但噪声最高不得超过115分贝】(本公司已检测未超过85分贝)。
(6)其他危险作业工种:从事重物搬运等人员或在存有物体坠落砸伤的环境下作业的人员,要配置劳保防砸鞋、防护手套等。
(7)当人体直接接触强烈热源、灼热物体表面的作业,为防止灼伤与烫伤须配置相应的劳保用品,如隔热手套、防护眼镜等劳保品。
(8)操作带有旋转等危险部位的设备时, 除了有安全防护装置外,要根据实际需要佩戴防护眼镜 ;(注:操作旋转性设备时不能戴手套,衣服要三紧,即:袖领下摆要紧扣,避免转入)。
(9)在其它生产工序中,为符合职业健康防护需要和执行清洁生产,可根据需要配置用于产品防护或人身防护的常用劳保用品,如一次性常用口罩、手套等。
(三)由车间主管根据使用量提出申购请求,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交采购负责人采购劳保用品。
(四)劳保用品采购回来后经安全主任检查后入库暂存,使用车间定期领取劳保用品。
5.2 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监察、回收报废规定
5.2.1车间主管或班组长要根据岗位劳动防护需求给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如有兼职多工种的员工,则按所从事工种岗位的配置标准发放劳保品;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有《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5.2.2本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用于工作过程中的劳动保护,不得出厂使用、转让和变卖,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2.3 劳保用品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未按要求使用劳保用品的属于违规行为,可根据本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5.2.4车间主管及班组长要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管理,安全主任对劳保用品的使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必须对劳保用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处理记录。
5.2.5 劳保用品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原则,使用者必须保持清洁、完好有效,妥善保存。
5.2.6 提倡爱护本公司财产,合理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得无故损坏。
5.2.7 劳保用品的回收要分类,带有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品残留物质的劳保品要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理。
6、相关表格
《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劳保用品配备标准》
十八.安全投入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管理工作。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生产相关投入的范围
(1)安全技术经费:以防止火灾、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2)隐患整改:根据《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涉及的隐患整改费用。
(3)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4)应急救援投入: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5)安全宣传教育投入: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等、危险岗位培训、安全宣传等。
(6)安全管理投入: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全主任(兼职或专职)任命,工资支出、日常管理费用。
(7)保险投入:工伤保险、财产保险等投入。
(8)事故投入:为了控制事故危害、处理事故而进行的花费。包括事故处理活动费用、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
(9)安全奖励资金投入:根据有关制度,对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
(10)设备维护管理费: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特种设备的检验费用等。
5、安全投入资金的来源
5.1安全生产相关投入资金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本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向财务处提取现金或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5.2 当每一笔安全生产费用结束后,由费用使用人提供费用产生的发票交财务负责人,安全费用的支出票证在交财务负责人前需由企业负责人审批。
5.3 财务负责人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安全主任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建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明细表》,表中如实记录本公司的安全投入费用明细。
6、相关表格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明细表》
十九.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奖励与处罚事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导致犯罪,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的不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遵循原则
4.1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各级人员均在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内实行奖励和处罚,实行权责对等的原则,同一违章违纪行为不得多次处罚。
4.2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必须有事实依据,并要与安全生产工作业绩、安全责任落实挂钩。
4.3 奖励中的晋升、降职、解除劳动关系应当获得本公司人事部及企业负责人的同意。
5、主要内容
5.1 奖励与处罚的类别
5.1.1 奖励: 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调薪、晋升等。
5.1.2 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5.2 奖励与处罚的原则
5.2.1 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严重违规者、严重违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者、安全管理失职、渎职者;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者等,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5.2.2 对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者;对在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对在事故抢险与救援等事件中表现突出,立有功劳和做出特别贡献的先进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5.2.3 奖励与处罚的程度在不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也可由部门或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做出决定另行处罚和奖励,但必须报安全主任备案。
5.2.4 奖励与处罚的相关情形见本制度的5.3与5.4项,若不在此列时由安全主任或相关负责人协商决定;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权限及执行方式参照《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权限及程序》
5.3 处罚的情形
5.3.1 发生安全事故时:根据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被处罚的人员一般只涉及主要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性质严重时再追究领导者责任。处罚金额由安全主任根据事故性质来决定或建议。
5.3.2安全管理责任人渎职、失职:因安全监督管理失职、渎职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管理责任人要承担责任。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对安全隐患未提出整改要求,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属于失职,可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处罚。
5.3.3 违反安全隐患治理相关规定的:安全主任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责任部门不执行整改任务的。
5.3.4不配合本公司举行消防演习的;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的;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均属于处罚的范畴内。
5.3.5 未给有害作业岗位员工发放劳保用品的相关管理人员,作业者本人违反操作要求不配戴劳保用品或配戴不规范的都应受到相关惩罚。
5.3.6 擅自更改、拆除、毁坏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操作规程的,将处以警告或,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另行追究责任并处。
5.3.7 对违反消防安全相关规定、阻挡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的(未遂事件),对挪用、阻挡、损坏消防设备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处,如损坏设备时将照价赔偿。
5.3.8 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者,将处以记大过及。
5.3.9 对批评、制止违章行为、如实反映事实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恐吓的,处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直接给予开除并追究处。
5.3.10 违规动用明火或进行其它危险作业,未及时向安全主任申报取得许可证的,处警告或,情节严重时甚至终止合同,导致事故的进一步从严处理。
5.3.11 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私拉电源线路的、动用明火造成消防安全隐患的,一经查处除当即没收禁用设备;若属重犯者要处金,引发事故的另行追究。
5.3.12 根据《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制度》,要对在安全生产职责考核中不符合要求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处罚,处罚的方式可由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5.4 奖励的情形
5.4.1 在事故应急救援与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有力协助的先进个人,安全主任将根据其表现上报本公司批准给予嘉奖或记功。
5.4.2 成功避免人身伤亡事故、消防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环保事故的先进个人,经安全主任确认,上报本公司批准给予一次性嘉奖或记大功。
5.4.3 及时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者,及时劝阻或制止,避免了可能导致严重安全事故者,经安全主任确认,上报本公司批准,给予嘉奖。
5.4.4 对积极参加和响应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技能,成绩较突出者,经安全主任确认,上报本公司批准,给予嘉奖。
5.4.5根据《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制度》,要对在安全生产职责考核中成绩突出的相关部门人员要进行奖励,奖励的方式可由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
5.4.6 其它情形认可奖励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经安全主任确认上报本公司批准后可获得奖励,奖励资金由本公司领导协商决定。
6、相关附件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权限及程序
7、相关表格
《安全生产奖励单》
《安全生产处罚单》
二十.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目的
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2、范围
凡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3.应急管理原则
3.1实行人事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3.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4、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核准
4.1安全办负责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内容有:
4.1.1.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
4.1.2.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指挥中心,以及相应职责;
4.1.3.编制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及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
4.1.4.应急救援的资源管理;
4.1.5应急救援的程序;
4.1.6.事故的处置。
4.2安全办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生产车间及电工协助安全办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报安委会主任核准。
5.应急管理机构
5.1领导机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架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5.2办事机构是公司安全办,他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6.运行机制
6.1预警,各车间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6.2预警的发布
6.2.1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6.2.2预警信息的发布、解除经安委会主任(副)可通过广播等形式发布;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等。
6.3应急处置
6.3.1 信息报告,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车间主管或安全办,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
6.3.2 先期处置,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6.4应急响应
6.4.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7.4.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6.4.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安全办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如事故已报告政府门由政府部门牵头统一指挥)。
6.5应急结束,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6.6恢复与重建
6.6.1 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等,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各车间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6.6.2 调查与评估,对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6.6.3 恢复重建,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7.7信息的报告与发布,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6.7.1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7.应急保障
7.1公司安全办、公司人事部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
7.2 财力保障,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生产车间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7.3 物资保障,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并专人对应急物资储备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7.4 医疗卫生保障,安全办联系福永/福海人民医院/社康,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7.5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8.监督管理
8.1 预案演练,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为二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8.2 培训教育,由安全办牵头,各人事部协助组织,进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8.3 责任与奖惩,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8.3.1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8.3.2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人事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9.4 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督办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