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信息网 > 锅炉知识 > 锅炉百科

钱清环保所报警了

4月15日晚20:30左右钱清环保所执法人员拨打了一通特殊的电话“110”反映钱清镇钱清村工业园区内一企业私自撕毁封条恢复生产……还

4月15日晚20:30左右

钱清环保所执法人员拨打了一通特殊的电话

“110”

反映钱清镇钱清村工业园区内

一企业私自撕毁封条恢复生产……



还原现场


2019年4月10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接群众举报,会同区公安分局环保警务室对钱清镇钱清村工业园区内一企业进行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纸管粘合剂生产,厂区内堆满了原料,2台反应釜和1台蒸汽发生器正在作业。


经核实,该企业2台反应釜和1台蒸汽发生器均未通过环评审批,执法人员立即向企业负责人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查封决定书》,并告知企业负责人法律责任的履行及后果。



因2台反应釜生产过程中产生较大热量,给粘贴封条带来了困难,也存在安全隐患,故执法人员于4月10日下午先将一台已冷却的反应釜进行查封,又于4月12日下午对另一台冷却完毕的反应釜粘贴封条。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三令五申,切不可擅自撕毁封条恢复生产。



可万万没想到。4月15日晚,钱清环保所执法人员组织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灯火通明,2台反应釜进料口敞开,冒着滚滚热气,原粘贴在进料口处的封条已被移到了一旁。柯桥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固定证据,并报警反映了相关情况。



钱清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将企业负责人及2名员工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违法行为人陈某唆使违法行为人任某、梁某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的两台反应釜并用于生产,三人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已被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七日、五日、五日的行政处罚。



看到这里,小编只能再苦口婆心地提醒一句,莫把法律当儿戏,切不可以身试法,到头来后悔不已!



来源:柯桥生态环境

编辑:浙江生态环境微信运营小组

上一篇:历史上十一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下一篇:蒸发塘岸基式雾化蒸发器

锅炉资讯

锅炉资讯

锅炉学习

锅炉学习

锅炉视频

锅炉视频

锅炉百科

锅炉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