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事故应急预案
锅炉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保证职工生命安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发生事件后能及时、有效、有序、迅速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社会影响,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 职责及分工
组长:
(1)确定可靠有效的抢险方案,发布抢险命令。
(2)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3)指挥调动现场人员及相关设备,组织实施现场抢险。
(4)成立若干临时工作组。
副组长: 协助组长落实抢险方案。
2. 现场处置
(1)在统一指挥下,按事故处置程序正确进行现场事故处置,尽量减少损失。
(2)切断危险源,判定危险区域,并安排人员值守。
(3)在现场处置时确保人员安全,包括自身安全。
3. 警戒疏散:
(1)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因起火,要为消防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企业指挥部位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4. 后勤保障:
(1)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2)负责交通车辆的保障。
5. 医疗救护:
(1)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2)组织救护车辆及医疗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
(3)实施现场抢救伤员。
三、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分管厂长和厂主要接领导,接收指令做好现场工作。
四、事故处理
1. 发现锅炉严重缺水时应紧急停炉,锅炉应立即停止燃气供应停止燃烧,严禁向锅炉内进水。
2. 炉管严重爆破后应紧急停炉。
3. 炉膛爆炸、二次燃烧时应立即切断染料供应,停止鼓风机。
4. 锅炉严重爆炸时要及时抢救有关人员,防止建筑物继续倒塌伤人,按消防要求正确灭火,防止周边易燃易爆物二次爆炸。
五、善后处理
1. 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 厂长为指定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对外公布事故情况和处置措施等信息。
3. 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4. 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及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企业类型、与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质监、安监等相关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当事人,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事故,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