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办理要哪些条件 雨正9秒已更新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办理要哪些条件
了解更多信息 请登录 南京雨正咨询官网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
锅炉安装质量保证手册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焊工、司炉工、水处理人员)(复印件)
外协合同(复印件)
第三章 锅炉安装改造许可程序
第六条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和审批发证。
第七条 符合本规则规定的锅炉安装改造单位,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四份)并附下列证明资料(各一份),向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一)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单位情况介绍(应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人员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方面);
(三) 质量管理手册;
(四) 其他需要附加说明的资料。
第八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单位的条件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并出具书面的受理或者不受理的意见。
已经受理的申请单位可以从事受理范围内的试安装改造工作,试安装改造有效期为1年。由于大型电站锅炉安装改造工期较长,允许申请l级锅炉安装改造许可的单位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后可以延长试安装改造有效期1年。
第九条 批准受理的单位应当从受理之日起,在试安装改造有效期内约请锅炉安装改造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对其进行鉴定评审,逾期不申请鉴定评审的,原受理批准自动失效。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章规定,对安装改造单位基本条件逐项审查,对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改造质量进行现场审查,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和锅炉安装改造质量及原始记录、质量证明书等资料。